一、招标人:聊城市公安局
地址:聊城市兴华西路218号
联系人:刘明 联系方式:0635-8682153
二、招标代理机构: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
地址:聊城市开发区东昌路159号
联系人及电话:唐慧珑 0635-2185886
电子邮箱:tang3167@163.com
三、项目名称:聊城市公安局会议室LED显示屏项目
招标编号:LCZC2015-003-ZX
四、分包情况及招标内容:共分一个包,即会议室LED显示屏。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。
五、投标人资格要求:
1、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;
2、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所投LED显示屏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国内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(如授权书为国内代理商出具,须同时提供国内代理商代理证明复印件);
3.投标人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显示屏管芯原厂授权书;
4、投标人需提供本公司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函;
5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
6、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体系。
六、获取招标文件时间、购买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:
1、获取招标文件时间:2015年3月19日(含)前的每天上午8时至11时30分,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(北京时间)。
2、购买招标文件可以采取以下三种方式之一:
①直接购买地点: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西临街楼一楼标书发售处 联系人:刘洋洋
②电汇方式:户名: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:华夏银行聊城分行兴华路支行 帐 号:12753000000440254 行 号:304471041961
③打卡方式:聊城农村商业银行开发区支行
卡号:6223 1915 1424 6763 持卡人:樊兴娥(15966200090接收打款信息)
注:【采取电汇或打卡方式购买的,请将电汇底联(打卡回执单)扫描发送至邮箱tang3167@163.com,并注明所投项目名称、联系人、联系方式及接收招标文件的电子邮箱、开据发票单位名称】。
3、招标文件售价:人民币300元/份,招标文件售后不退。
七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和开标时间、地点:
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:2015年3月24日上午9时30分(北京时间)。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。
开标时间:2015年3月24日上午9时30分(北京时间)。
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:山东正信招投标服务中心(地址:聊城市东昌路159号)
八、监管机构:聊城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:0635-8681056
2015年3月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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